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见义勇为行为除外)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伤害或被杀害;
3、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或因拒捕而导致的伤害;
4、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及由此引起的伤害;
5、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药品或麻醉品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除非该药物、药品或麻醉品经医生处方开具,并按医嘱对症使用;
6、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7、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事故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8、任何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核武器,核能装置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9、受保前已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10、任何情形下,本保险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11、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如果承保、给付保险金将使保险人面临任何
12、联合国决议或适用于保险人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贸易或经济制裁制度、法律法规项下的制裁、禁令或限制,则保险人不得被视为承保且保险人无承担该项下给付任何保险金的责任;
13、其他在保险单、保险凭证或其他保险合同文件中载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14、更多免责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