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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蓄意伤害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投保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高危活动或职业
投保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未按规定或约定
投保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其他情况
投保人猝死;
违反法规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不可抗力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既往症
投保前存在的身体高度残疾;
特定疾病或治疗
投保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投保人因药物过敏或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导致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