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首次保额
赔付条件
重疾
100%
120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
60%
30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
30%
45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4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2、其他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额外赔
年满60岁前,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
中症额外赔
年满60岁前,首次中症额外赔付40%基本保额
轻症额外赔
年满60岁前,首次轻症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医疗津贴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65天(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并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赔付40%/50%/30%基本保额,每间隔365天赔付1次,最高赔付3次
特定心脑血管二次赔
首次重疾非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180天,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首次重疾为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365天,再次确诊同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重疾二次赔
65岁前确诊重疾,65岁及之后间隔365天确诊其他重疾,或间隔1095天确诊同种重疾,赔付120%基本保额
重大疾病保费补偿金
交费期内确诊重疾,赔付已交保费
住院津贴保险金
60岁前未确诊重疾,60岁及之后住院治疗,每天赔付0.1%基本保额,每年最多给付90天,保障期内以100%保额为限
妊娠期间重大疾病关爱金
女性被保人:20-50岁妊娠期间确诊重疾,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
男性被保人:22-50岁期间其配偶妊娠期间确诊重疾,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 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