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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耗仙
在长期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前期交纳保险费会的一部分积累形成保单现金价值。为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当投保人无力交纳续期保费时,保险公司通常提供以下几种方式供投保人选择:自动垫缴很多保险产品提供了保费自动垫缴功能,即: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当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一期保险费时,保险公司自动在宽限期满的次日从保单现金价值中扣除当期保险费,从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得以延续。
缩短保险期间即以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一次缴清的趸缴保险费,在维持保险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购买同一保险产品。这种情况下,保险期间缩短。但此后,投保人不必再支付保险费。
减额交清即投保人以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一次缴清的保险费,在维持保险期间不变的情况下,用该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所对应的保险金额。这种情况下,保险金额相应减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此后,投保人不必再支付保险费。若无法选择上述方式,投保人还可以申请保单临时失效。
两年内,在缴费能力恢复的情况下申请复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复效的同时,不仅要交纳一定的利息,还要经过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同意,方可复效。
对于保单失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于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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