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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亚恒鸿
不同保险公司对重疾险等待期出险,处理方式差异很大,主要可以分为如下三类:
情况1:等待期内出险,合同结束,返还保费
这种情况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毕竟买了重疾险还没有熬过等待期,如果发生重疾或轻症,保险公司会解除合同,退钱给我们也是合情合理的。
这里要说下如果解除合同绝大部分产品是退还保费,但目前平安福2017、平安安鑫保等产品,在等待期内出险是返还现金价值。
我们知道保险的现金价值同所交的保费要少很多,这点虽然能够尽比较大可能地去规避逆选择的风险,但是对于投保人来讲还是很不友好,希望后续能够加以改进。
情况2:罹患轻症合同继续,罹患重疾合同结束
除了上面的情况,还有保险公司规定,如果罹患轻症虽然不赔钱但是合同还是会继续有效。但如果等待期得了重疾,那么返还所交的保费,合同结束。
这种处理方式相对于情况1的好一点,毕竟罹患轻症后重疾的保障还在,如果这个时候解除合同,那么后续的重疾基本很难买到保险,所以情况2是不错的情况。
情况3:等待期内出险,不承担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目前有的公司产品条款中,没有对等待期内发生重疾的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只有等待期后明确的说明,但是合同中没有确切写明等待期出险合同是否结束。
根据保险法的第十三条,如果合同条款存在争议,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一般司法仲裁会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结论。
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深蓝君遇到的案例是合同继续有效,但已患的轻症/重疾不承担赔付责任,其余的病种和保障不变。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情况是对投保人最有利的,毕竟保障还在。
发布于 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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