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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叔盛菁馥
这个问题确实是很多人想问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地方养老不与企业养老合计的,与计算养老金无关,详细如下:
一、地方养老的建立:2006年7月份国务院发文规范个人帐户的建立,取消原来单位划入的3%到个人帐户,统一规范养老金的核算方法等。而我市为了与东莞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广东省社会 养老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新建立了“地方养老个人帐户”,即将取消的缴费工资的3%改划入到地方养老个人账户,逐步向全国过渡。

二、地方养老划入的变更:2010年随着国家转移新政出台,我市为了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作,于2010年3月起,地方养老不再转入个人帐户,改为划入统筹基金。而2010年2月前剩下的地方养老个人帐户余额,当个人市外转移、退休、在职死亡等时,退回给本人。

我国的社保体系没有什么地方养老保险还是 国家养老保险,社保基金都是地方政府在管理。主要包括:

1、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针对在职职工,而且各地的缴费标准不一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也不一样,没有全国统一。

2、 居保,包括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针对城镇户籍的无业无保障人员;

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主要针对农村户籍的无业无保障人员。

有些地方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合并实施,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区别:除了缴费对象不同,2、3两项跟1项相比,缴费水平低,享受的待遇也低。

4、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这个也是各地政府各有各的标准。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布于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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