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1.癌症:包括各种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需要截肢。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需要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借助外界设备无法维持生命。
13.双耳失聪:需满足一定年龄。
14.双目失明:需满足一定年龄。
15.瘫痪:无法行动。
16.心脏瓣膜手术:需置换人工瓣膜。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即老年痴呆症。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需要使用药剂治疗。
20.严重运动神经元病: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21.语言能力丧失:无法说话或吞咽。
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3.主动脉手术:需开胸手术。
24.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5.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26.严重重症肌无力。
27.终末期肺病。
28.严重烧伤:需要皮肤移植。
29.胰腺移植。
30.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31.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
32.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3.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34.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35.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
36.因职业关系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病毒职业病。
37.经输血导致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或丁型肝炎病毒感染,但这些感染必须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含)之前确诊为慢性肝炎。
38.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但必须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含)之前确诊为慢性肝炎。
39.经输血导致的戊型肝炎病毒感染,但必须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含)之前确诊为戊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慢性肝炎。
40.经输血导致的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但必须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含)之前确诊为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慢性肝炎(除纤维化或肝硬化)。
41.经输血导致的丁型肝炎病毒感染,但必须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含)之前确诊为丁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慢性肝炎(除纤维化或肝硬化)。
42.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戊型肝炎病毒感染,但必须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含)之前确诊为戊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慢性肝炎。
43.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但必须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含)之前确诊为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慢性肝炎(除纤维化或肝硬化)。
44.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丁型肝炎病毒感染,但必须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含)之前确诊为丁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慢性肝炎(除纤维化或肝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