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定期寿险:这种保险在约定的期间内提供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这个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仍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2.终身寿险:这种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即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负责,直至被保险人去世时终止。终身寿险以人的最终寿命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3.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保险:定期寿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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