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保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合同构成与生效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妈咪保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保险利益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即成立。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本公司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二、保险保障范围
基本保险金额与保险金给付限额:具体保额根据合同约定和投保人选择的保额而定。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覆盖108种(或110种,根据不同版本)重疾,等待期后初次发生重疾,赔付100%保额,理赔后保险合同终止。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可选):若选择此保障,则第一次重大疾病理赔后,豁免余期未交保费;且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天后,若再次发生其他任何重疾,赔付100%保额,同时合同终止。
中症疾病保险金:覆盖25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2次,每次赔付保额的50%。
轻症疾病保险金:覆盖4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2次,每次赔付保额的30%。
特定疾病保险金:
少儿特定疾病可额外赔付1倍基本保额(200%赔付)。
少儿罕见疾病可额外赔付2倍基本保额(300%赔付)。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未曾发生重大疾病,身故或全残后可退还累计已交保费,同时合同终止。
三、保险金申领与给付
受益人:指定或法定受益人。
保险事故通知: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保险金申请:需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诉讼时效: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保险费交纳
保险费的交纳:按照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宽限期:如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
五、现金价值权益
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保单贷款:可申请保单贷款,但贷款金额和期限需符合本公司规定。
六、合同效力中止和恢复
合同效力中止:在特定情况下,如未交纳保险费等,合同效力可能中止。
合同效力恢复:在合同效力中止后一定期限内,如补交保险费并符合其他条件,合同效力可恢复。
七、合同解除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其他事项
包括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年龄性别错误、未还款项、合同内容变更、联系方式变更、争议处理等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保险条款内容以实际合同为准。在购买保险时,请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相关条款,确保充分理解并同意其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