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青树重疾保障是一个全面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其保障内容广泛且详细。以下是关于常青树重疾保障的清晰归纳:
一、保障疾病种类
重大疾病:
常青树重疾险通常保障61种重大疾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
轻症疾病:
同时,常青树重疾险也涵盖15种轻症疾病,如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微脑中风等。
二、保障特点
分组赔付:
某些版本的常青树重疾险将重大疾病分为不同的组别,每组疾病可赔付一次,累计可赔付多次(具体次数根据产品版本而定)。
豁免责任:
一旦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或重大疾病,通常可以豁免后续的保费,而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障期限:
常青树重疾险通常是终身保障,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的健康保障。
赔付比例:
对于重大疾病,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进行赔付。对于轻症,赔付比例可能较低,如合同保险金额的20%或30%。
累计赔付额度:
根据产品版本和条款,常青树重疾险可能提供累计最高可达数倍基本保险金额的赔付额度。
三、除外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作为示例,具体的保障内容、赔付条件、除外责任等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为准。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和细则,确保充分了解产品的具体内容和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