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对于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相应的轻症疾病保险金。
2.多次赔付:
-新华多倍保通常提供针对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多次赔付的保障。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在一次重大疾病赔付后,再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其他组别的重大疾病,仍有可能获得额外的保险金赔付。
3.等待期:
-合同中会规定一个等待期(通常为90天或180天),在等待期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或者会退还所交保费并终止合同。等待期的设置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
4.责任免除:
-条款中会列明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例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等。
5.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条款会详细说明保险金申请所需的材料、流程以及给付时限等。
6.合同解除与终止:
-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合同终止的情况。
请注意,以上仅为新华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概要性描述,并非完整条款内容。具体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待期、多次赔付规则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以保险合同中的实际条款为准。在投保前,建议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新华保险公司的官方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