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百分百A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归纳如下:
一、投保年龄
本合同的投保年龄为0-70周岁。
二、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
三、等待期
合同生效后的180天为等待期。
四、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五、保险责任
重疾保障:
涵盖70种重大疾病。
在等待期内确诊重疾,返还已交保费。
等待期后确诊重疾,给付100%基本保额。
轻疾保障:
涵盖30种轻症疾病。
在等待期后确诊轻症,给付30%基本保额。
不同轻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但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身故或高残保障:
不幸身故或高残,返还已交保费。
若已满18周岁,则给付100%基本保额。
六、豁免保费
在等待期后确诊轻症,可豁免余下保费,但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
现金价值: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
犹豫期:自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的一段时间(具体天数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保险费(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和细节可能因个人情况、保险合同版本或保险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在购买保险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并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顾问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