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财产保险的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保财产:
-自有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暖气、管道煤气、厨房设备等固定装置。
-室内装修、装饰,包括室内装潢以及家具、用具等。
-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如电视、音响、电脑等。
-衣物和床上用品,包括个人穿着的服装以及床上套件等。
-经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或者与他人共有的前述财产。
2.特保财产(需特别约定):
-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营业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其他经保险人同意承保的财产。
3.不保财产:
-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货币、古书、字画等珍贵财物,因其价值难以确定或风险较高。
-储蓄存折、有价证券、票证、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这些属于非实物资产或难以评估价值的物品。
-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因其存在较高的风险。
-摩托车、拖拉机或汽车等机动车辆,以及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家禽家畜,这些通常属于其他财产保险的范围。
-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以及花、鸟、鱼、虫、树、盆景等,因其价值易变且难以鉴定。
此外,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同时,保险人对于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也负责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核子辐射和污染,以及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损失,通常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在选择家庭财产保险时,投保人应根据自身财产情况和风险需求来选择合适的保险类型和保额,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以了解具体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