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险产品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1.定期寿险:这是一种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5年、10年、20年或者保障被保险人到指定年龄时止。定期寿险不积累现金价值,因此通常被视为纯保障保险,无任何投资功能。其优点在于可以用较低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适合收入较低或短期内承担危险工作的人士购买。
2.终身寿险:终身寿险同样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但保险期限为终身。这种保险的最大优点是提供永久性保障,并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退保金。终身寿险又可以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前者保额固定不变,后者保额会逐年递增。
3.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又称生死两全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还是到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公司都会给付保险金。两全保险既具有保障功能,又具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其保险费率通常比定期寿险和生存保险要高。
4.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指在约定的期间或被保险人的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一定周期给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年金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年金领取者的收入,通常不保障被保险人的死亡风险,仅为被保险人年老以后的收入损失提供保障。
此外,还有一些新型人寿保险,如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等。这些保险产品除了基本的保障功能外,还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但请注意,这些新型寿险产品的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因此购买时需要谨慎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