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回答被推举为
「 最佳回答 」
梅德蓉亚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又可以称作“未到期保险费准备金”。它是责任准备金的一种形式,是指在会计年度决算的时候,将保险责任尚未满期的,本应属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提存出来所形成的赔偿准备金。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所有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公司,除了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以外,都需要从当年自留的保险费当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且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该占当年自留保险费的50%。若公司经营的是人寿保险业务,那么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就应该按照有效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来进行提取。

现在我国的产险公司一般都是按月平均估算法或日平均估算法来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过寿险公司的非寿险业务依然可以按照年平均估算法来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发布于 2021-10-17
1073
0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