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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权
损失赔偿原则
这是保险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合同规定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在保险金额限度内以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补偿。
代位求偿原则
该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因为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双重补偿,所以当保险标的的损失由第三者造成且又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人先行赔偿,同时被保险人将其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如果被保险入豁免了第三者的赔偿责任,则保险人无法行使代位求偿权-有鉴于此,各国的法律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若被保险人豁免了第三者的赔偿责任,那么也同时丧失了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同时要求被保险人在代位求偿过程中积极协助保险人,另外,保险人也不能因代位求偿而获利,如果向第三者的追偿金额大于保险人支付的赔款额,则多出的部分应退还给被保险人。
发布于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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