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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君

我的建议是,要告知。

告知,属于事前规避。

最好的结果是正常承保,最坏的结果是被拒保,不管是哪一种结果,都会有个确定的答案,不用一直惦记。

不告知,就变成了事后补救。

最好的结果是,费尽周折,得到了理赔。

比如这个案例:

案例号:(2020)京 02 民终 4141 号

2017 年,周某购买某大保司的重疾险,健康告知问询中:周某否认自己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

2018 年 1 月 2 日,周某因身体不适住院;

2018 年 4 月 11 日,病理诊断为“角化物及增生的纤维结缔组织,胆固醇性肉芽肿形成。”

2018 年 4 月 18 日,医院更正病历,确定诊断是“断胆脂瘤”。

随后,周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但保险公司却拒赔了,理由是:周某曾经患有高血压、脑梗塞等疾病,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周某在 2011 - 2012 年间,曾多次拿医保卡去药店买药。
但周某辩解说:那段时间正好把医保卡借给了岳母大人,药也是帮老人买的,自己并未患过这些病。

双方最后闹到了法院,经历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理赔。

从最终结果来看,是好的,但时间拖得特别长,18 年生病,一直到 20 年才尘埃落定,前后足足打了两年的官司。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费尽周折,却得不到理赔,最后还因为合同取消遭受损失,赔了夫人又折兵,这种也不少。

不管哪种结果,都十分被动的。本来重病住院,病人、家人都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还要和保险公司打着旷日持久、结果未知的官司,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发布于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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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说明:以上内容为bob体育半岛入口 意见,仅供参考;如涉及到产品信息及赔付条件,以保险公司最新产品条件具体约定内容及承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