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欣享一生养老年金保险的保障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养老保险金:这是该产品的主要保障责任。被保险人在达到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男性可选60/65/70周岁,女性可选55/60/65/70周岁)后,可以选择按年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若选择年领,每年可领取100%基本保额;若选择月领,则每月可领取8.5%的基本保额。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是终身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活得越久,领取的养老年金就越多。此外,该产品还设置了20年的保证领取期限,确保被保险人无论如何都能领取到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2.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会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在领完20年保证领取金后身故,保险公司则不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3.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这是该产品的一项独特保障。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未满66周岁,那么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各期的保险费,而保险合同依然有效。这一保障能够确保被保险人在投保人遭遇不幸时依然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金的保障。但请注意,这一责任在被保险人变更投保人后将不再适用。
总的来说,中华欣享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全面的养老保障,包括终身领取的养老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以及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等责任。这些保障责任共同构成了该产品的核心优势,为被保险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