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1.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主要分为: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2.财产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主要分为:
财产损失保险:以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相关的利益以及其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又可以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类别。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种保险以第三者请求被保险人赔偿为保险事故,其要件是被保险人须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以被保险人履行约定条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信用保险以守信为要件,如果被保险人不守信用,则保险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常见的信用保险有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和进出口信用保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书籍或咨询专业的保险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