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欣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的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养老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含当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领取年龄可以选择为55周岁(仅限女性被保险人)、60周岁、65周岁或70周岁。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
3.投保人意外身故/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未满66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保险公司将不予豁免保险费。
4.现金价值: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具体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确定。在某些情况下,如解除保险合同或进行保单贷款时,现金价值将起到重要作用。
5.保单贷款:保险合同提供保单贷款权益,允许投保人在需要资金时以保单为抵押进行贷款。
此外,中华欣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还包含一些其他的条款和规定,如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方式可以选择趸交、3年交、5年交或10年交等。同时,合同中也明确了责任免除的情况,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等情形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总的来说,中华欣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的条款设计旨在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养老保障,同时兼顾了灵活性和风险管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