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岁月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确实存在返还机制。具体来说:
1.养老保险金返还:根据该保险产品的设计,被保险人在达到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并满足生存条件时,保险公司将开始给付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数额取决于领取方式,若选择按月领取,则领取数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若选择按年领取,领取数额则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1.866倍。此外,该产品还设置了一个保证给付期,即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4个保单年度内,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其养老保险金受益人都将获得约定的养老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将赔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然而,一旦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即终止。
3.分红功能:作为分红型保险产品,泰康岁月有约养老年金保险还允许投保人参与泰康人寿的盈余分配。这意味着,根据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投保人可能获得额外的红利分配。但需要注意的是,分红是不确定的,并且具体分红水平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分配政策。
综上所述,泰康岁月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通过养老保险金返还、身故保险金赔付以及可能的分红功能,为投保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和潜在收益。然而,具体的返还金额和条件可能会因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购买前,建议投保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