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星联合光辉岁月护理保险的赔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护理保险金赔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1-3级伤残,或因合同生效满180天后初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20种重大疾病而导致1-3级伤残,且确诊时不满60周岁(可选65周岁或70周岁),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根据被保险人不同年龄对应的给付系数乘以保险事故发生时已交保费(给付系数为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及以上120%)。
2.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赔付:
-被保险人自特定疾病护理保障开始年龄起30年内,若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33种特定疾病之一,并因该疾病导致失能达到护理状态,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方式理赔特疾护理保险金,并保证至少给付20年:若选择按年赔付,则每年赔付100%有效保额;若选择按月赔付,则每月赔付8.5%的有效保额。自特定疾病护理保障开始年龄后的第30年,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10倍有效保额的护理金。
3.疾病身故保险金赔付:
-若被保险人在60周岁(可选65周岁或70周岁)之前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保证给付期间因疾病身故,则按20年未领完的保证护理金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20年保证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领取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100%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此外,复星联合光辉岁月护理保险还提供了保单贷款和保费自动垫交的权益,以增加保单的灵活性和避免因忘交保费而导致保单失效的情况发生。
请注意,以上赔付方式和细节可能因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而有所差异。在购买前,建议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清楚各项保障范围、理赔条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