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江增寿年年终身寿险提供的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身故或全残保障:该险种属于人寿保障产品,主要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或全残的保险金保障。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90天)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会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并终止合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a.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会给付较大者: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或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b.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含)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前身故或全残,给付较大者: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或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系数(18至40周岁为160%,41至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
c.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含)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后身故或全残,给付三者中的较大者: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或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系数,或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2.保单贷款:该险种支持保单贷款功能,贷款的金额加上未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不得超过合同现金价值的80%,且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这为投保人提供了一种资金周转的方式。
3.减保:支持减保功能,这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投保人可以减少保额以获取部分现金价值,从而满足一定的资金需求。
总的来说,珠江增寿年年终身寿险提供了全面的身故和全残保障,并且具有保单贷款和减保等灵活功能,能够满足投保人在不同情况下的资金需求。请注意,具体的保障内容和条款可能因产品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查阅最新的保险合同或咨询保险公司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