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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辉萍
8月5日,辰溪县修溪乡倒洑村村民张某将自己外出务工期间缴纳的31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成功转入其在辰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共转入个人帐户金额5000余元,并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成功办理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这是自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辰溪县办理的首例跨制度转移接续业务,在健全和完善辰溪统筹城乡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走出了标志性的一步。该办法实施后,辰溪县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回乡后可以将其中的个人帐户基金转入辰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帐户继续缴费,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这对进一步促进辰溪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都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发布于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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