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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昌维
昨日,保监会下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10多年前的相关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市场上实施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是2006年制定的。然而,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技术变革等背景下,健康险的市场定位和职责迎来巨变,配套的监管规定也在酝酿中。
此次保监会下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1、健康险阵营迎扩容
首先,商业健康险阵营将迎来新面孔;其次,在经营主体上,除了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外,养老保险公司将加入健康险业务阵营。
2、险企拥有浮动定价权
征求意见稿显示,保险公司可以对短期健康保险费率浮动,范围不超过基准费率的30%;对长期健康保险产品也可进行费率调整。
3、划定健康险中健康管理服务成本
目前,对健康险公司而言,“健康保险+健康管理”成为标配。这不仅促进居民改善健康状况,还可增加与投保人的交互、降低产品赔付率。
此外,本次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健康管理与医保合作”章节,明确保险公司经营医疗保险,应加强与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等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方便的医疗服务。
发布于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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