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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情感

1、不如实告知:保险合同都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的策略是“保险抢着做,服务和你打太极”,业务员拉保险时满嘴都是保险的好处,不好的条款自然不会多说,一担你被说动了马上签单,可是有些内容是需要你如实回答的,比如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以前曾有过什么病、家庭病史等等哪一条有不符,将来理赔的时候都是他们拒赔的借口。
  2、提供假材料:以投保人的名义提交假材料,尤其是财险有需要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他们可能“帮”你做了,既然是代做的那就和你的实际情况会有出入,甚至会有很大的出入,出险以后投保人却有口难辩。
  3、续保保费翻倍长:保险期几十年的人身保险,投保时你觉得比较划算,每年缴的保费也是你所能接受的,就买了,可到了第二年续保时却发现保费长了一倍,你说他擅自涨价,人家说合同里白纸黑字有一条“保险人保留调整本保险费率的权利”。
  4、险种故意搞错: 如你要买的是财险的综合险,缴的也是综合险的保险费,但是给你的保单却是基本险。
  5、免赔条款看不清:保险法规定免责条款,保险人要在投保前必须向投保人讲清楚的,他却把这样的条款用很小的字放在下边甚至是背面的不显眼的地方,到了理赔时你说业务员没给你讲清楚是没用的,合同里有免责条款你没看清只能怪你自己。
  6、银行保险设陷阱:利用人们对银行的信任和对理财产品的了解不多,坐守银行拉保险,只给你讲什么比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高等看得见的好处,却不讲它的不利,什么逐年扣除的初始费、管理费、随年龄增加而大幅增加的保障成本等等。
  7、理财产品不向投保人提供业绩报告:
  8、公司规定蛮不讲理:如单方规定管辖医院,限制被保险人的选择权;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强制被保险人提起诉讼;提高残车折旧,加重被保险人的责任;降低施救费用的最高限额标准等等,这些到了理赔时才遇到的门坎,他们会说那是公司规定,以大欺小你拿他没办法。

发布于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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