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回答被推举为
「 最佳回答 」
xhbxh
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问题,也很值得我们去探讨一下,但是在探讨之前先给大家说一下观察期是什么意思。

观察期又叫等待期,是保险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现阶段而言一般重大疾病观察期在90-180天;一般的疾病住院观察期在30-90天。而拒保是投保时候因为达不到保险公司承保的要求而做退费不承保处理,是非常严重的情况。而在观察期内发现了慢性病和投保前就已经有病但是投保时候没有告知,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前面叫等待期内出险,后者是带病投保。

等待期内出险,要看保险合同约定怎么处理。常见的处理方式是:

1、合同终止,分为以下几类

①整个保险合同全部责任终止。当然,整个合同终止最悲伤,意味着保险合同解除,什么保障都没有了。

②附加责任或者附加合同终止。如果是附加责任或者附加合同终止,那么意味着保险合同中的主合同或者其它保险责任还可以继续缴费承保。很多保险慢性病是买不到的额,所以现存的保障能继续是最好的。

合同终止的保费处理。绝大部分保险公司规定在等待期内出险,是退保费!而少部分公司例如X安,则规定,等待期内出险退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在保险前几年非常少的, 香港保险可以为0,国内的保险也多不到哪儿去。损失非常大。

2、责任免除

意思就是,本次得的这个病,以及以后因为这个病引发的其它病,保险公司不赔。但是其它病,我们依旧该怎么赔怎么赔。举例:观察期内发现了高血压,但是过了观察期后,例如一年后发现了肝癌,那么保险公司针对高血压及其并发症以后都不赔,但是肝癌该怎么赔依旧赔。

这种条款目前出现在部分公司的合同中,个人认为还是较为公平的。相对于一些另类的公司,这个还是较为人性化。
发布于 2021-04-01
514
4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