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如意两全保险的条款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但请注意,具体的条款内容可能因产品版本、地区差异以及保险公司的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性的描述:
1.保险期间:明确保险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2.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期满时,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3.责任免除:列明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形,如自杀、犯罪、战争、核爆炸等。
4.保险费:说明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支付期限以及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5.保险金额:确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
6.受益人:明确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未指定受益人时,通常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7.合同解除与终止:规定保险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以及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8.犹豫期:通常为投保人购买保险后的一段时间内(如10天或15天),在此期间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9.其他条款:包括复效条款(保险合同因未交保费而失效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恢复效力的条款)、宽限期条款(允许投保人在未交保费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的期限)等。
10.释义:对保险合同中使用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以平安保险公司提供的正式保险合同为准。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平安保险公司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