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惠民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保内住院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按约定进行报销。此项责任年度累计免赔额与一般住院自费医疗费用、特定药品费用及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共用1.6万元,报销比例为7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50万元。

2.医保外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等,年度累计免赔额1.6万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50万元。
3.特定药品费用:包括34种国内特药(含2种治疗新冠用药)、26种香港特药和6种国际特药,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深圳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惠民保特定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所产生的费用,无免赔额,报销比例为6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50万元。此外,对于《惠民保特定药品目录》内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但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按50%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4.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住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定位、制定放疗计划及实施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费用,以及包含累计不超过30天的住院费用、特殊床位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护理费、膳食费、转院治疗的救护车使用费。此项责任无免赔额,报销比例为7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总的来说,深圳惠民保的报销范围涵盖了医保内外住院医疗费用、特定药品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等多个方面,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