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团体意外险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这些要点根据信息进行了整理和归纳:
一、保险对象和投保人
保险对象: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合法组织的成员。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其投保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烧伤,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具体保险责任通常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
给付标准: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评估。
保险费:保险费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因素进行评估。
四、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为一年,可续保。
五、免责条款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如被保险人因故意行为、疾病、战争等导致的意外伤害。
六、退保和减保
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或减保,但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七、保险理赔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将在收到材料后进行调查和理赔。
八、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若未指定或指定不明,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确定。
残疾或烧烫伤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通常为被保险人本人。
九、其他条款
可能还包括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等其他条款,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中国人寿团体意外险条款的概述,具体条款和保障内容以实际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在投保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咨询保险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