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满意(分红型保险)的免责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如果因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并因此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的2年内自杀,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此免责条款不适用。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如果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并因此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如果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并因此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发生上述免责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将会终止。对于因第一项情形(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对于其他免责情形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一般性的保险条款和规定,具体的免责条款可能会因不同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以了解具体的免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