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长泰安康保险B款是一款综合保障型的人寿保险产品,其主要保障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身故或全残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具体给付比例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以及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的时间长度来确定。例如,被保险人于16周岁前身故或全残,可获得保险金额的25%的赔付;于16周岁后身故或全残,赔付比例则有所不同。
2.重大疾病保障: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身患某些重大疾病(如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等),并经保险公司聘请的医师认定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身故保险金的50%作为重大疾病提前给付。这项给付以一次为限,且有一定金额限制(例如,某些情况下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给付后不予办理退保,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3.其他保障与服务:除了上述主要保障内容外,太平洋长泰安康保险B款还可能提供其他附加保障或服务,如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等。这些附加保障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可能因产品版本、地区差异以及购买时间而有所不同。
此外,该保险产品还具有一些特点,如投保年龄范围广(0至60周岁)、缴费方式灵活(可选趸交、5年交、10年交和20年交)以及提供多样化的保险服务(如减额交清、保单质押贷款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产品更新或地区差异而有所变化。在购买前,请务必查阅最新的保险合同条款或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以获取准确和全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