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关于龙行乐享百万身价两全险条款的详细解答:

一、保险合同构成
龙行乐享百万身价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他约定书构成。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存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
二、保险责任
1.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公司按已缴保险费的105%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意外伤害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0倍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4.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全残给付(特定条件):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后因自驾车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基本保额的5倍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5.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公司按已缴保险费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三、责任免除
本合同包含若干责任免除条款,如被保险人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等情形,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免除情形请参阅合同条款。
四、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即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五、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30年。
六、基本保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由投保人与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载于保险单上。
七、合同犹豫期
自投保人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5日为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向公司书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并退还本合同。公司收到申请及合同后退还所有已缴保险费,合同自始无效。
八、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公司收到申请书后终止合同,并在30日内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以上是龙行乐享百万身价两全险的主要条款内容,具体细节和更多信息请参阅正式的保险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