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保险主要保障因飞行事故导致的损失和风险,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飞机机身及其附件:这包括飞机在飞行、滑行或地面停航时,由于各种原因(如碰撞、跌落、爆炸、失火等)造成的机身、发动机及附件设备的灭失、损坏等。保险公司会根据约定进行赔偿。
2.旅客法定责任险:此险种承保旅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及其所带行李(包括手提行李和交运行李)物品的损失。依法应由航空承运人负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旅客是指购买飞机票的旅客或航空运输企业同意免费搭载的旅客,但不包括为履行航空运输企业的飞行任务而免费搭载的人员。
3.第三者责任险:该险种承保飞机在营运中由于飞机坠落或从飞机上坠入、坠物而造成第三者(不包括机上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这部分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属于被保险人的雇员(包括机上和机场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则不属于此险种的承保范围。
4.机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这是针对飞机机组人员设计的保险,当他们在执行飞行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保险公司会给予相应的赔偿。
此外,航空保险还可能包括其他附加险种,如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飞机战争与劫持险等,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这些险种的具体内容和保障范围会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和条款而有所差异。
总的来说,航空保险是一个综合性的保障体系,旨在降低航空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为相关方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