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交费标准是根据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根据这个应纳税所得额,税费按照以下标准来缴纳: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元。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对于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这些就是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缴费标准。请注意,税法随时间有相应调整和更新,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机构以获取最新的税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