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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捷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减除费用

每个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考虑到纳税人的特定生活支出而设置的扣除项目。目前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七项。具体的扣除标准和范围由国务院确定,并适时调整。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一定金额,涵盖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各个阶段。

2.继续教育: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根据不同情况设定了每月或每年的扣除限额。

3.大病医疗:在医保外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金额后,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可享受扣除。

5.住房租金:根据城市类别设定了不同的每月扣除标准。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可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扣除。

此外,还有新增的婴幼儿照护扣除,具体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

四、其他扣除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五、特定情形的减税和免税

1.减税情形:主要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以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具体减税幅度和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免税情形:包括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的所得等。这些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降低税负。但请注意,具体的扣除标准和范围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及时关注最新政策动态。

发布于 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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