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此外,还有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和细则可能因地区和经济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其他减免税额情形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稿酬所得可以按20%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30%。
三、基本减除费用
目前,国内普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每年5000元,这是作为税收起点的基本减免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减免税额和条件可能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进行调整。为了获得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当地税务部门。
另外,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100万元,那么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之上,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这项政策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就可以享受这一优惠,年度汇算时再进行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