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收入:
1.工资、薪金所得:这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需要注意的是,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等。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上九类所得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这四类所得,则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于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则依照法律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