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减方式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
首先,基本减除费用是每月5000元,这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扣除部分。也就是说,个人年收入在60000元以下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还有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护七项。具体的扣除标准和范围如下: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
2.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每月可扣除400元,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3.大病医疗: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可扣除1000元。
5.住房租金: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每月定额扣除800元、1100元或1500元。
6.赡养老人:每月可扣除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则每月可扣除2000元)。
7.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2000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先扣除上述两项费用(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然后根据剩余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终计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扣除方式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因此纳税人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以确保准确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