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抵扣项目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适用于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扣除方式可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扣除500元,或者由其中一方扣除1000元。
2.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可扣除400元,最长扣除期限为48个月。对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每年可在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大病医疗的扣除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进行。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即20年)。
5.住房租金: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每月扣除额度有所差异。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用于赡养60岁以上的父母;非独生子女则需与兄弟姐妹分摊这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2000元,自婴幼儿满3岁当月起,转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执行。
这些抵扣项目标准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和确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