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6项扣除,实际上现在已经是7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支出。这些扣除项目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更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以下是关于这些扣除项目的详细介绍:
1.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从3岁到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位继续教育的,每月可扣除一定金额。接受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当年可扣除一定金额。
3.大病医疗: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在每年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定月份。
5.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所在城市的不同,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有所不同。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可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摊这一扣除额度。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一定金额。婴幼儿满三岁当月起,转按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请注意,具体的扣除标准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请纳税人及时关注最新政策。同时,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单位统一申报这些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