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主要适用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些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如下: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请注意,这是年度税率表。对于月度税率,通常是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个月来确定月度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适用相应的税率。然而,实际操作中,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按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此外,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适用上述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其税率根据所得类型和金额有所不同。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各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时查阅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