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属性与目的:人身保险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以盈利为目的。它强调自愿性,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选择购买。而社会保险则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属于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2.保险对象与范围:人身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承保条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被保险人。而社会保险则主要面向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
3.经费来源与负担方式: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主要由投保人承担,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而社会保险的费用则通常由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筹集。
4.实施方式与原则: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法律上通常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除少数险种外)。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没有选择的余地。
5.保障功能与水平: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可以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生活消费需要。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则主要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其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属性、目的、对象、范围、经费来源、实施方式以及保障功能与水平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些差异使得两者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共同构成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