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一种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性保险,旨在为工程项目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以下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主要保险条款概述:
保险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范围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水、台风等)和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雷击、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造成的建筑工程项目损失和费用。此外,还包括盗窃、抢劫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具体来说,保障范围可能涵盖建筑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工程等。
除外责任
尽管建筑工程一切险提供了广泛的保障,但也有一些特定情况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这些除外责任通常包括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战争、罢工、核反应等引起的损失,以及自然磨损、氧化、锈蚀等造成的损坏。此外,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以及某些特定类型的财产损失(如文件、账簿、现金等)也可能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
保险期限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通常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如需扩展保险期限,必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
保险金额与赔偿
保险金额通常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总价值来确定,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受损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计算通常基于保险金额、实际损失以及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比例。但需要注意的是,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需要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避免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此外,被保险人还需要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于调查,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索赔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一种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面保障的保险类型。其保障范围广泛,但也有一些特定的除外责任。被保险人在购买和使用该保险时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应的条款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