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的信用保险主要包括两大类:商业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此外,还有投资保险,它可看作信用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
1.商业信用保险:
赊销信用保险:为国内贸易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行为提供信用担保,保障被保险人(即权利人,通常是制造商或供应商)能按期收回赊销货款。
贷款信用保险: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当借款人无力归还贷款时,保险人提供补偿。
预付信用保险:虽然在某些资料中未明确提及,但预付信用保险通常涉及在商品或服务交付前,买方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款项,而卖方需承担买方可能不履行后续支付义务的风险。这类保险旨在保障卖方在这种情况下的利益。
2.出口信用保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合同,主要保障出口商面临进口商的商业风险和进口国的政治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信用期限超过2年的出口项目,如大型设备、船舶、飞机等资本性或半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收汇风险。
3.投资保险:
投资保险,又称政治风险保险,主要承保海外投资者的投资和已赚取的收益因政治风险(如战争、政变、征收等)而遭受的损失。这种保险鼓励资本输出,为海外投资者提供风险保障。
此外,中国信用保险市场还有一些特定的产品和服务,如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外派劳务信用保险等,这些产品旨在满足特定客户群体的需求,提供更加全面和细致的保障。
总的来说,中国的信用保险体系涵盖了商业、出口和投资等多个领域,为国内外贸易和海外投资提供了重要的风险保障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