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寿附加康宁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在住院情况下本身并不直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这款附加险的主要功能是在特定情况下豁免主险及附加险的后续应交保险费。以下是对该附加险的详细解析:
一、豁免条件
特定疾病豁免:
被保险人在附加险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若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附加险所指的特定疾病,则自被保险人特定疾病确诊日起,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
少儿疾病豁免:
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附加险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附加险所指的少儿疾病,则自被保险人少儿疾病确诊日起,保险公司同样将豁免相关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
二、注意事项
等待期:附加险设有180天的等待期。在等待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确诊患有特定疾病或少儿疾病,附加险将终止,且保险公司仅退还已交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豁免范围:豁免的保险费仅限于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这并不意味着住院费用可以直接得到报销。
责任免除:在某些情况下,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三、住院费用报销建议
虽然国寿附加康宁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本身不提供住院费用报销,但被保险人可以考虑购买其他类型的医疗保险(如百万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等)来覆盖住院费用。这些医疗保险通常具有明确的报销范围和比例,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实际的医疗费用保障。
综上所述,国寿附加康宁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在住院情况下并不直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服务。其主要功能是在被保险人确诊患有特定疾病或少儿疾病时豁免相关保险合同的后续应交保险费。为了获得住院费用的报销保障,被保险人需要购买其他类型的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