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邦盈泰5号年金保险(万能型)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构成:安邦盈泰5号年金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等构成。
2.投保范围: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年龄范围是从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3.合同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保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除另有约定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生效,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4.犹豫期:自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零时起,有20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所交的保险费。
5.保险责任:包括生存年金、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若本主险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的,可以申请生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按本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6.责任免除: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等行为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万能账户: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保险公司会为每一保单设立个人账户,单独确定个人账户的结算利率、风险保险费和各项费用支出。
8.费用收取:包括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本主险合同不收取)、风险保险费(本主险合同不收取)等。
9.保单账户结算: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账户价值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该利率为3%。
10.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这些是安邦盈泰5号年金保险(万能型)的主要条款内容。请注意,具体条款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保单而有所差异,请以实际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