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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种类也是越来越多了,现在市场上的
重大疾病险种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按照比例给付的重大疾病险种,就是根据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赔付比例;
2、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的重大疾病险种,称为主险的附加险;
3、提前给付型的重大疾病险种,这类重大疾病医疗险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赔偿,是目前很受消费者青睐的险种类型,重大疾病医疗险的种类虽然比较多,但是大家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选择,要看自己适合哪个类型。
目前, 市场上销售的多数大病险并不是纯粹的健康大病保险,而是把一些人寿保险和意外险的基本责任复合在一起、捆绑式推出。因此,购买大病保险,必须要了解该重大疾病险种的基本要点,才能全面认识该产品,选择到适合自己的险种。
按保险期限划分重大疾病保险险种
定期大病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属于消费型的重大疾病保险,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
终身大病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大病保险两种形式:
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
二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按给付形态划分重大疾病保险险种
额外给付大病保险: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属于消费型险种,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提前给付大病保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
独立给付大病保险:独立给付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包含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而且其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并且二者有独立的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死亡保险金为零,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
比例给付保险大病保险:按比例给付型 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计,主要是考虑某一种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在重大疾病保险总金额中的给付比例。当被保险人患有某一种重大疾病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
主险捆绑附加大病保险: 多以生死两全保险为主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险。所谓两全险就是保障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要给钱,保障期限后没有身故保险公司也要给钱的那种保险。附加重疾是均衡费率,而且附加的重疾险保障期等于两全险的期限,一般都在八十岁左右。
重大疾病险种的销售模式
常见的重大疾病险种产品主要通过以下模式销售:
1、主险,可单独购买,一般保障期限较长,价格中等,大病保障充分,是最主要的大病险。
2、附加险,价格便宜,大病保障充分,但保险期限较短,不可单独购买,续保时要面临再次核保。因此客户的最大风险是真正风险来临时,可能无法拥有保险。
3、组合险:由若干个险种捆绑销售,价格较贵,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寿险等综合保障,大病保障相对不足。
当前,各大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重疾险,如 招商信诺悠享康健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该保险覆盖了30种重大疾病,一经确诊,一次性全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大病保险金可以直接用于治疗;无理赔记录,最高返还所缴保费的125%;如果首次罹患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额的20%,在 保险期间内, 等待期后不幸身故,支付100%保额的 身故保险金;15年交费期可保到70周岁,保障期长;同时可免费提供全球医疗专家的复诊及治疗建议;电话投保,不需体检,保单就可送上门。
综上所述,? 在选择的时候要慎重起来,并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重大疾病险种,希望以上内容对于你会有所帮助。
1、按照比例给付的重大疾病险种,就是根据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赔付比例;
2、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的重大疾病险种,称为主险的附加险;
3、提前给付型的重大疾病险种,这类重大疾病医疗险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赔偿,是目前很受消费者青睐的险种类型,重大疾病医疗险的种类虽然比较多,但是大家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选择,要看自己适合哪个类型。
目前, 市场上销售的多数大病险并不是纯粹的健康大病保险,而是把一些人寿保险和意外险的基本责任复合在一起、捆绑式推出。因此,购买大病保险,必须要了解该重大疾病险种的基本要点,才能全面认识该产品,选择到适合自己的险种。
按保险期限划分重大疾病保险险种
定期大病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属于消费型的重大疾病保险,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
终身大病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大病保险两种形式:
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
二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按给付形态划分重大疾病保险险种
额外给付大病保险: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属于消费型险种,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提前给付大病保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
独立给付大病保险:独立给付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包含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而且其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并且二者有独立的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死亡保险金为零,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
比例给付保险大病保险:按比例给付型 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计,主要是考虑某一种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在重大疾病保险总金额中的给付比例。当被保险人患有某一种重大疾病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
主险捆绑附加大病保险: 多以生死两全保险为主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险。所谓两全险就是保障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要给钱,保障期限后没有身故保险公司也要给钱的那种保险。附加重疾是均衡费率,而且附加的重疾险保障期等于两全险的期限,一般都在八十岁左右。
重大疾病险种的销售模式
常见的重大疾病险种产品主要通过以下模式销售:
1、主险,可单独购买,一般保障期限较长,价格中等,大病保障充分,是最主要的大病险。
2、附加险,价格便宜,大病保障充分,但保险期限较短,不可单独购买,续保时要面临再次核保。因此客户的最大风险是真正风险来临时,可能无法拥有保险。
3、组合险:由若干个险种捆绑销售,价格较贵,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寿险等综合保障,大病保障相对不足。
当前,各大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重疾险,如 招商信诺悠享康健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该保险覆盖了30种重大疾病,一经确诊,一次性全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大病保险金可以直接用于治疗;无理赔记录,最高返还所缴保费的125%;如果首次罹患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额的20%,在 保险期间内, 等待期后不幸身故,支付100%保额的 身故保险金;15年交费期可保到70周岁,保障期长;同时可免费提供全球医疗专家的复诊及治疗建议;电话投保,不需体检,保单就可送上门。
综上所述,? 在选择的时候要慎重起来,并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重大疾病险种,希望以上内容对于你会有所帮助。
发布于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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