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人身意外险的赔偿标准和范围有所差异,此处仅供参考: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且在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为该事故而导致身故的,则保险公司可理赔一笔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额为20万到100万;
2.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且在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为该事故而导致残疾的,则保险公司可按照被保险人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保额后理赔一笔保险金,比如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伤残为90%、三级伤残为80%,以此类推,保额为20万到100万;
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导致发生医疗费用,在扣除已经用其他的医疗保障报销过的医疗费用和免赔额后,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保额为3万到5万;
4.交通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且在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为该事故而导致身故的,则保险公司可理赔一笔意外身故保险金;若导致残疾的,则保险公司可按照被保险人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保额后理赔一笔保险金,比如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伤残为90%、三级伤残为80%,以此类推,保额为100万到300万;
5.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导致住院,则保险公司每天可给付一笔津贴,一般为50至150,有最高给付天数的限制;
6.猝死: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猝死的,可赔保额,一般为10万到50万;
7.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金: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经过保险合同认可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罹患保险合同约定法定传染病,并因此而身故的,可理赔一笔保险金,保额为10万到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