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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贤纲
若未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或虽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但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没有达到至少600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的标准,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但此前未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若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且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至少有600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1)若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但此前未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2)若在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但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2%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保险公司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发布于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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